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配合做好2020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 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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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导〔2020〕3 号)及《关于开展 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 号)精神,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定于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20 日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 3 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请师生们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调查截止9月20日,请师生们尽快填写。

2020年8月30日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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